“喝的啤酒,我解酒功能不行,真的,我解酒功能不行”这是驾驶员王某在被民警查获后反复念叨着的一句话。2022年5月11日22时47分,驾驶员王某(化名)被重庆市公安局渝中区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七大队民警在经纬大道夜查酒驾时查获。 当日22点左右,一辆黑色越野车朝着卡点缓缓驶来,执勤民警随即上前对驾驶员进行呼气检测,驾驶员对着检测棒刚一呼气,顿时红灯闪烁不停,显示驾驶员已饮酒。当民警询问驾驶员是否饮酒后驾车时,驾驶员尴尬的笑了一下,低头承认,随后执勤民警将驾驶员带上执法车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最终王某吹出的检测值为58mg/100ml。 经过民警询问得知,王某当天和朋友在江北区聚餐并饮酒,期间喝了2-3瓶啤酒,21时30分左右,酒足饭饱后,王某便叫了一名代驾,由代驾将车辆驾驶到渝中区九坑子附近,这时王某想下车买点水果,于是就叫代驾先行离开。当王某买好水果后,他又呼叫了一名代驾,为了图方便,便邀约代驾到渝中区车管所附近接车,随后王某便自行驾车前往接车地点。从九坑子到车管所,仅仅一公里的距离,王某就被执勤民警查获。被民警查获后,王某显得特别尴尬,民警问其原因得知,原来2019年,王某也因酒驾被公安机关处理过,这次已经是第二次酒驾被查。 最终,王某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为58mg/100ml,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罚款1500,吊销驾驶证两年以及行政拘留处罚。 酒驾危害大,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交通常识,酒后不开车是广大驾驶员应该恪守的底线,也是为了自己和他人必须遵从的安全线,切莫心存侥幸酒后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