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施竣译)头部是人体最脆弱的部位也是最容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因此驾乘二三轮车首先要做的就是佩戴好头盔,确保出行安全。近日,大足区就发生一起骑行者未佩戴安全头盔致头部受伤的交通事故。 当日,曹某驾驶电动二轮车从金域都会方向往工程学院方向行驶,驶至天星路与龙景路路口时,与右侧驶来由唐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因曹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其头部与骑车引擎盖发生碰撞导致轻微脑震荡,所幸发生事故时,小车车速较慢,未造成严重伤害。
民警在了解事故情况时,曹某自述,因天气有点热,戴头盔有点闷,就没有佩戴安全头盔,在过十字路口时,看到路口没车,就想加速快点过去,结果没注意右边来了辆车,就被撞了。 经交巡警认定,曹某驾车通过没有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侧来车先行是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应当承担主要责任,唐某驾车过路口时未减速观察,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文明驾驶是造成事故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