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视法规超员载客 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时间: 2022-05-1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384

  本网讯(通讯员 葛胜东)农村客车超载非常危险!近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查获一辆农村客运车超员载客,司机受到严肃处理,其所在的客运公司也负连带责任而接受整顿。

  5月14日上午9时许,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农科大道巡逻,发现一辆车牌为渝A****5白色中型客车车厢内人头攒动,行驶缓慢,便拦下检查。当打开车门后,民警发现,客车中间过道上,竟然有乘客挤坐在塑料矮凳上,这些乘客拥挤,空气污浊,憋得满脸通红。经查,该车核载19人,实际载人22人,超员3人。驾驶员姓刘,就职于渝北区某客运公司。

  当日正是兴隆镇赶场日,村民来场镇赶场的多,刘某负责兴隆镇至广佛村线路客运。在镇上客车站出发时,刘某驾驶的客车就已经满载了,当行驶到兴隆花海路口时,发现路边有3个人向自己招手。刘某内心盘算着,反正到广佛只有五六分钟,这趟自己多拉几个人能多赚点钱,何乐而不为?于是,刘某停下车接上了这3位乘客,还特意叮嘱乘客坐在矮凳子上尽量弯腰,避免被人发现举报。没想到,行驶不到1分钟,就被巡逻的民警逮了个正着。

  民警对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向其宣传讲解了超载的危险和后果,讲解了超载的法律法规,并督促其对多出的乘客进行了转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刘某因驾驶营运车辆超员超过10%而未达20%,被处以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兴隆公巡大队给所在的客运公司发出了整改通报。

  交巡警提醒:客车超员超载,安全无法保障,超员的部分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碰撞等,将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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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视法规超员载客 严肃查处绝不姑息

  本网讯(通讯员 葛胜东)农村客车超载非常危险!近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查获一辆农村客运车超员载客,司机受到严肃处理,其所在的客运公司也负连带责任而接受整顿。

  5月14日上午9时许,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农科大道巡逻,发现一辆车牌为渝A****5白色中型客车车厢内人头攒动,行驶缓慢,便拦下检查。当打开车门后,民警发现,客车中间过道上,竟然有乘客挤坐在塑料矮凳上,这些乘客拥挤,空气污浊,憋得满脸通红。经查,该车核载19人,实际载人22人,超员3人。驾驶员姓刘,就职于渝北区某客运公司。

  当日正是兴隆镇赶场日,村民来场镇赶场的多,刘某负责兴隆镇至广佛村线路客运。在镇上客车站出发时,刘某驾驶的客车就已经满载了,当行驶到兴隆花海路口时,发现路边有3个人向自己招手。刘某内心盘算着,反正到广佛只有五六分钟,这趟自己多拉几个人能多赚点钱,何乐而不为?于是,刘某停下车接上了这3位乘客,还特意叮嘱乘客坐在矮凳子上尽量弯腰,避免被人发现举报。没想到,行驶不到1分钟,就被巡逻的民警逮了个正着。

  民警对刘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向其宣传讲解了超载的危险和后果,讲解了超载的法律法规,并督促其对多出的乘客进行了转运。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刘某因驾驶营运车辆超员超过10%而未达20%,被处以记6分、罚款500元的处罚。同时,兴隆公巡大队给所在的客运公司发出了整改通报。

  交巡警提醒:客车超员超载,安全无法保障,超员的部分乘客几乎没有任何安全设施保护,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如车辆侧翻、碰撞等,将造成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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