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舒楚寒)记者今(26)日从交通执法港航支队了解到,从5月1日0时起全市进入汛期,汛期是降水集中期,雷电、大风、暴雨等强对流天气接踵而来,洪涝、山洪、滑坡等地质灾害频发,江河水位陡涨陡落、水流湍急,易引发船舶断缆、打流、走锚、碰撞桥梁等事故险情。 针对如何防范应对汛期风险,该支队提醒,船舶方面,要开展开航前自查,每次开航前,逐一对照检查船舶证书、航行设备、船员配备、货物装载等,保障证书齐全有效、船舶适航、船员适任、货物适装;随时搜集安全信息, 船主和船长密切关注并主动收集气象、水文等信息以及海事机构发布的航行通(警)告,及时掌握水位、流量、流速大幅变动和航路变更、航标位移等情况;保障关键设备运行,重点检查船舶主副机、舵系、锚系设备、导航和助航设施设备、消防和救生设施等关键性设备,保持良好的使用性能。 同时,船员做好值班值守,停泊值班期间,保持相关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根据水流风流等变化及时增加或调整锚、缆设施,防止断缆、走锚等意外情况的发生;客船、车(客)渡船严格执行停航封渡水位线规定;遵守水上作业规范,船员在舱外作业按照规定穿戴救生衣。洪水期间,非船员及船员家属等无关人员不能上船和留船。 此外,该支队还提醒汛期市民尽量远离江边,避免到江中游泳、戏水、玩耍,甚至划桨板、驾驶摩托艇等水上休闲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