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陈园园)近日,郑某驾驶车牌号为渝AP5XXX的小型轿车,由巫溪县赵家坝明珠桥往新车站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致公路局十字路口时,将正在通过人行横道的行人刘某撞倒,致刘某轻微受伤。据郑某称,车辆转弯后,并未看到有人在人行横道上,当发现行人时,已经来不及做出紧急制动措施,导致事故发生。 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郑某在转弯时,驾驶位A柱挡住了他的视线,形成了驾驶盲区。同时,郑某驾车时疏于观察,未能及时发现行人,导致在驾驶盲区内的行人冉某被撞到,所幸未造成严重后果。 交巡警提醒: 驾车转弯过程中一定要仔细观察路面情况,提前减速,确认安全后才能通过,避免因视觉盲区影响发生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