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这面锦旗就是想向您表达一下我们全家人的感谢之情,感谢陶所长放弃节假日的休息时间,尽心尽力维护我们受害者亲属的权益……”6月8日上午,当事人苏某某一家人将一面印有“司法为民,青天有鉴”的锦旗送到忠县司法局新立司法所,对工作人员成功调处赔偿纠纷表示感谢。 6月4日上午,受新立镇党委政府指派,新立司法所在新立法庭“一庭两所”联合调解室组织法庭、派出所、政府相关负责人成功调解了一起死亡赔偿纠纷。 当事人苏某受某建筑公司雇佣,在工地上从事建筑材料转运工作。6月1日,苏某在驾驶其“三无”三轮车过程中,因下雨路滑等因素发生单车交通事故,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亲属与建筑公司对死亡赔偿金额存在较大争议,引发矛盾冲突。新立司法所详细了解事件的经过、双方的实际用工关系等情况,耐心听取了当事人的诉求和代理人的意见,分析双方应当承担的过错责任,仔细核算赔偿标准,积极引导苏某亲属和建筑方本着“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实事求是解决问题。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经过近4小时的现场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并现场签署调解协议。 新立司法所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不断做实、做细、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积极处置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今年以来,新立司法所成功调解6件重大疑难纠纷,为当事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7万余元,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通讯员 陶柄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