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周虹余)6月2日,合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南津街勤务大队接到报警,称在联滨路往人民医院方向发生一起电动三轮车与小车相撞的事故,大队民警接警后迅速处警。 民警到达现场经询问了解到,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沿联滨路往人民医院方向行驶,至联滨路人民医院红绿灯路口时,闯红灯与沿希尔安大道往东津沱方向行驶的李某驾驶员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本人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张某驾驶电动三轮车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规定,是发生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张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除了承担自己受伤的责任外,还要承担起小车的修理费用,面对监控铁证,张某对自己闯红灯的行为后悔不已。 交巡警提示所有交通参与者,在通过路口时请根据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请勿抱有任何侥幸心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