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余嘉鑫)近日,合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云门公巡大队民警值班时接指挥中心警令,称在省道208线思居场镇路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两辆车停在道路中间,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受损,民警随即开展调查取证,并通过监控视频还原了事故发生过程。 6月1日,李某山驾驶一辆轻型货车在省道208线39公里100米一支路左转弯驶入省道208线时,因忽视观察,与沿省道208线由陈某红驾驶搭乘陈某宇往云门方向直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陈某红和陈某宇受伤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李某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当遵守下列规定: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之规定,当事人李某山负全责;当事人陈某红、陈某宇无责任。 交巡警提醒:驾驶车辆进出道路时,一定要减速慢行,仔细观察道路状况,确认安全后再进出道路,切勿影响道路内正常通行的车辆和行人安全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