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葛胜东)渝北区居民余某马上要到四川上班了,亲友们邀请他喝饯行酒,余某喝酒后,驾车回家,结果途中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法律处罚。 6月12日晚上,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210国道航空小镇附近开展酒驾整治时,一名中年男子骑着一辆摩托车向检查点驶来,看到警灯闪烁,他急忙刹车,准备掉头逃离。民警发现后将其控制,责令其配合酒精呼气式测试,结果为42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该男子姓余,渝北区人,在四川某县一工厂上班。前段时间,因为工厂停工,他在家休息。近日,工厂开工了,他马上要回去上班。亲友得知他将要回四川上班,12日晚上约他一起在两路城区某餐馆喝饯行酒。吃饭时,他喝了4瓶啤酒。酒足饭饱后,余某要驾车回家,亲友们劝他不要开车,可他一拍胸脯说:都深夜10点多了,警察也要休息,不会被查处! 余某自信满满,真的就驾车上路了。万万没想到,他驾驶摩托车才跑出4公里多远,就遇到交巡警检查酒驾。看到警灯闪烁,他心里十分慌张,企图逃跑,可惜刚刚掉转车头,就被赶来的民警抓获。 酒后驾驶机动车,是严重违法行为,警方是零容忍的。民警对余某进行了法治教育和安全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相关规定,对其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及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温馨提示:酒驾严重违法。不少司机明知酒驾不安全和严重违法,还是抱着侥幸驾车上路,结果不是被查处,就是出事故。驾车上路,安全第一,交通法规放心上。请驾驶员朋友一定要敬畏法律,切莫心存任何侥幸而酒驾,否则必将受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