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撞护栏后逃离,保险公司:拒赔!

时间: 2022-06-1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677

  本网讯(通讯员 朱越)近日,渝北交巡警处理一起单车事故,驾驶员刘某驾车撞了隔离护栏后倒车逃逸,此次事故造成直接损失1000元,均由刘某自行承担,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6月3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民警巡逻至金山路T型路口时,发现路中间的隔离护栏不知何时被车辆撞坏,民警立即对事故展开调查。

  民警通过排查监控视频,查看事故发生的全过程,一辆白色轿车从渝北区金山路往金龙桥方向行驶,当行驶至T型路口右转弯时,左侧车头碰撞到隔离护栏,一截2米多长的护栏被撞歪,只见驾驶员在车内停顿了一小会儿后,倒车驶离现场。

  民警通过系统查询肇事车辆的车牌号,发现肇事车注册在当地一家网约车公司名下,经过与网约车公司负责人沟通,民警联系到了当天驾驶该车的驾驶员刘某,并通知他立即前往大队接受调查。

  到案后,刘某告诉民警自己当时只顾着跑单送人,事发后以为没人发现便离开了现场。事后,刘某得知肇事逃逸的严重性,后悔不已。

  民警判定,驾驶员刘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3项、第2款规定,刘某驾驶机动车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被处以记6分、罚款1000元,并处5日以下行政拘留。

  交巡警提醒: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同时等待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切勿离开现场。一旦驾驶员离开现场逃逸,保险公司将拒绝理赔,造成严重后果还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男子驾车撞护栏后逃离,保险公司:拒赔!

  本网讯(通讯员 朱越)近日,渝北交巡警处理一起单车事故,驾驶员刘某驾车撞了隔离护栏后倒车逃逸,此次事故造成直接损失1000元,均由刘某自行承担,保险公司拒绝理赔。

  6月3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溪大队民警巡逻至金山路T型路口时,发现路中间的隔离护栏不知何时被车辆撞坏,民警立即对事故展开调查。

  民警通过排查监控视频,查看事故发生的全过程,一辆白色轿车从渝北区金山路往金龙桥方向行驶,当行驶至T型路口右转弯时,左侧车头碰撞到隔离护栏,一截2米多长的护栏被撞歪,只见驾驶员在车内停顿了一小会儿后,倒车驶离现场。

  民警通过系统查询肇事车辆的车牌号,发现肇事车注册在当地一家网约车公司名下,经过与网约车公司负责人沟通,民警联系到了当天驾驶该车的驾驶员刘某,并通知他立即前往大队接受调查。

  到案后,刘某告诉民警自己当时只顾着跑单送人,事发后以为没人发现便离开了现场。事后,刘某得知肇事逃逸的严重性,后悔不已。

  民警判定,驾驶员刘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3项、第2款规定,刘某驾驶机动车造成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被处以记6分、罚款1000元,并处5日以下行政拘留。

  交巡警提醒: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同时等待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处理,切勿离开现场。一旦驾驶员离开现场逃逸,保险公司将拒绝理赔,造成严重后果还要被追究法律责任。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