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 近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渝澳大队在江北嘉鸿大道查获一起醉酒驾驶违法行为。经查,该驾驶员已是第三次酒后驾车被警方查获。 当晚,民警拦停一辆轿车,驾驶员为一名中年男性,其身上和车内有明显酒气。经酒精呼气测试,驾驶员白某呼气结果为179mg/100ml,属于严重的醉酒驾驶行为。 经进一步核实,2015年12月,白某在南岸区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2016年5月,其在渝中区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查处,并被判处拘役和吊销驾照,直至2021年7月才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民警依照程序将白某带至医院抽血,以确认其血液中酒精含量。在查处过程中,白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自责和后悔。民警表示,此次白某面临的刑事处罚将以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为准,但驾照将再次被吊销。同时,因白某呼气值较高,且有既往酒驾、醉驾记录,属于从重情节,将面临重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