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饶果)6月16日,巴南区立泰路发生一起大货车与小轿车接触、造成双方车辆受损、小车驾驶员受伤的交通事故。巴南警方最终判定大货车驾驶员负全部责任。 当日早上,刘某驾驶大型汽车行驶到巴南区立泰路时,因从左往右变道时疏于观察,致使与令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接触。事故造成双方车辆受损、小车驾驶员令某受伤。 巴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查看了后车的执法记录仪。事发当时正处于早高峰时段,车流量较大。事发路段为单向三车道,原本涉事货车行驶在中间车道,涉事小车行驶在最右边车道。在行驶至距红绿灯路口约200米处时,货车从中间车道往最右车道变道,因驾驶员刘某未注意观察周边道路环境,导致在最右车道正常行驶的小车被撞倒,横向旋转90度后停下。警方依法判定当事人刘某负全部责任,当事人令某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