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龙沙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G348国道甘宁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员受伤。接到报警后,龙沙公巡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对伤者进行救助,并对事故原因展开了调查。 事故当天下着雨,刘某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G348国道行驶。当行驶至G348国道1018公里229米处(甘宁段)一弯道路段时,刘某某没有提前减速,加之雨天路面湿滑,刘某某在驾车进入弯道时车尾横甩,与对向车道迎面驶来的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导致两车受损,小车驾驶人及两名乘客受伤。 交巡警依法认定刘某某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通讯员 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