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 近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巧用委派调解,依法化解标的额1.5亿余元的保理合同(指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纠纷,最终实现案结事了。 “没想到我们这个大额纠纷这么快就能得到解决,而且通过线上平台开展调解让我们少跑了很多路,诉讼费用也节省了一半,调解效果好、速度快,我们很满意。”原告深圳某保理公司的代理人说道。 1.5亿余元纠纷诉至法院 2021年5月,深圳某保理公司与深圳某实业发展公司签订《池保理业务合同(有追)》,约定深圳某实业发展公司向深圳某保理公司转让其对深圳某投资咨询公司应收账款共计160451511元,以及2021年5月7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期间对深圳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续形成的应收账款,深圳某保理公司向深圳某实业发展公司授予金额为1.5亿元的保理融资额度。 合同签订后,深圳某保理公司按照签订的8份《保理融资用款确认书》分8次向深圳某实业发展公司发放了合计1.5亿元的保理融资款,并由某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深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后因深圳某实业发展公司违约,深圳某保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偿还保理融资本息,支付违约金及实现债权费用,并要求其余连带责任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引入第三方机构开展调解 该系列案件共8件,涉及标的额1.5亿余元。重庆五中法院立案庭初步审查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具有一定调解空间,因案涉涉侨企业,于是决定委派已与该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的市侨联法律顾问委员会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针对该系列案件,立案庭多次组织诉调对接团队召开专项推进会,制定工作预案,明确诉调对接相关程序,诉前调解工作得以扎实推进。”重庆五中院立案庭庭长林杰表示。 “聚焦各方有争议的利率标准、计息方式和诉讼费用承担等问题,我们在调解时最大限度地寻求各方诉讼利益和商业利益的平衡。”重庆五中法院法官李春伟介绍,经过反复磋商,当事人的分歧逐步缩小,案涉各方同意将8案合并为1案处理,其余7案撤回起诉,并就双方纠纷的解决、诉讼费等费用承担达成一致意见。该案历时23天,最终当庭达成调解协议并在线签字确认。 作出首份“诉前调书” 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重庆五中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该调解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及可执行性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了重庆中级法院首例字号为“诉前调书”的民事调解书。 林杰介绍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部分民事案件开始启用‘诉前调确’‘诉前调书’新文号。即诉前调解成功后,当事人申请出具司法确认民事裁定书或民事调解书的案件,可以分别编立‘诉前调确’或‘诉前调书’文号。两种文书均具有强制执行力,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文书中的协议内容时,另一方可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系列案件是重庆五中法院与市侨联搭建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以来成功化解的第一起涉外纠纷。下一步,重庆五中法院将继续依托“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广泛汇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解纷力量,全面激活“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资源库,让“法院+社会各界”联治减讼、联调化讼成效更加显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