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 近日,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马河大队在北滨路上开展道路专项整治行动,21时许,一辆牌照为渝A66***的送餐摩托车被拦下例行检查。民警发现,该车涉嫌套牌,且驾驶员准驾不符,对其记21分罚款3000元。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易某表示,车不是他的,是从伯伯那里借来的,车辆的具体情况他也不清楚。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易某含含糊糊,无法提供。 民警通过系统查询发现,易某只有C照,并无摩托车驾照,且这辆摩托车和登记在交管系统里的车不是同一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易某的行为属于“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驾驶机动车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且不能提供电子驾驶证或者可以用于查询驾驶资格的有效身份证件的”,再加上该车涉嫌套牌,民警对易某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易某被记21分,罚款3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