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 实习生 王文思) 6月28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对一名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名驾驶员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警方依法对其处以罚款6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当天上午8时10分许,沙坪坝区交巡警支队勤务二大队民警在芳草地转盘开展早高峰勤务工作时,一辆两轮摩托车从二郎方向往平顶山公园方向驶来,车上驾驶员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立即将该摩托车拦下并对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发现驾驶员田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 经了解,驾驶员田某为上下班方便,购买了这辆两轮摩托车,但没去考驾驶证,抱着侥幸心理驾车出行,结果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田某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600元的处罚,并处15日以内行政拘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