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 近日,南岸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利用“车载便民法庭”的优势,将法庭搬进当事人小区,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之间的漏水纠纷,化解了双方数年的积怨。 陈某与张某系同一单位的退休职工,均近70高龄。二人系上下楼邻居,房屋为80年代单位修建的公房,房龄已近40年,雨污共用一根铸铁主管道。因年久失修,张某的卫生间的主管道锈烂,雨水和生活污水渗到楼下,导致陈某卫生间无法使用。陈某要求张某进行维修,但张某认为此系房龄较长导致的自然损坏,并非自身原因引起,故一直拒绝维修,双方由此产生矛盾,并积怨日深。 2017年,陈某因漏水问题将张某诉至南岸区法院,后张某承诺维修,陈某遂撤诉。事后,张某仅是简单对裂缝进行了防水处理,并未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随着时间推移,主管道完全破裂,张某干脆将管道破裂部分完全堵塞。张某此种行为,不仅导致污水渗漏,沼气也从陈某的卫生间渗出。陈某再次找到张某维修,张某断然拒绝。陈某遂再次起诉张某。 法官通过阅卷以及和双方当事人电话沟通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考虑到本案当事人年岁较高,行动不便,遂决定利用“车载便民法庭”到现场开庭。通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最终做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两位老人决定自行购买管材对主管道损坏部分予以更换。 法官表示,案涉房屋周边均是类似的老旧小区,或多或少都存在和本案类似的漏水情况或其他邻里纠纷。利用“车载便民法庭”,不仅便于案件当事人,免去其奔波之苦,也利于就近查勘现场,还能够充分利用“车载便民法庭”的审理进行法治宣传,起到以点带面、解决一案、化解一片的效果。在本案调解过程中,旁听的居民也纷纷咨询起法律,法官均进行了解答,充分发挥了“车载便民法庭”的优势,达到了良好的法治宣传和诉源治理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