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饶果)近日,巴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处理一起小车夜间疏于观察的交通事故过程中,发现“案中有案”,牵扯出事故的另一方竟是醉酒驾驶,驾驶员血液内酒精值高达251.6mg/100ml。 7月3日凌晨3时20分许,杨某驾驶出租车由巴滨路李家沱方向往南岸区方向行驶,行驶至巴滨路部队码头路段时,杨某因夜间光线不足、疏于观察,致使车辆越过道路中间黄实线,从而与对向车道张某驾驶的小车前部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两车车损严重,所幸无人受伤。 李家沱勤务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勘察后,发现对向小车的驾驶员张某浑身酒气,有酒后驾驶机动车嫌疑。民警现场对其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测试结果为236mg/100ml,后经医院抽血检测,其血液内酒精含量值为251.6 mg/100ml,已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讯问,张某称当天饮酒之后已休息了几个小时,认为酒精已被吸收挥发,加之深夜驾车路宽车少,也不容易碰上交巡警设卡盘查,便大胆驾车上路,不料难逃法网。该起事故,杨某承担主要责任,张某承担次要责任。 目前,张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醉酒驾车标准是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当驾驶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2.5倍。请广大驾驶员朋友安全驾驶,杜绝酒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