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还酒驾!他错上加错被查获

时间: 2022-07-1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66

  本网讯(通讯员 黄洋)近日,张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遇到民警设卡盘查,企图驾车逆行逃跑,结果被民警拦截查获。

  当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渝都大道进城方向附近路段设卡检查酒驾时,一辆摩托车向卡点驶来,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但该驾驶员对民警的示意充耳不闻,企图绕过卡点逃跑,于是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拦截。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54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查,该驾驶员姓刘,今年50岁,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因刘某除饮酒驾驶机动车外,还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将其摩托车进行拖移,并将刘某带至队部调查。

  据刘某称,他的驾驶证因多年未年审被注销,他一直没有管过,一方面不想再花钱去考证,另一方面觉得自己也是偶尔开车,只要不被查到就行。当日晚上刘某驾车出门参加聚会,饭桌上,他和朋友喝了点酒。晚上10点,大家准备回家时,朋友劝他别驾车,打车回家,可他为了节约钱不想打车,抱着侥幸酒驾上路,结果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刘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九十一条规定,对他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驾不仅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而且饮酒会使人反应迟钝、判断力下降等,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无证驾驶行为严重扰乱正常交通秩序,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一定要取得相应驾驶资格证,做到安全文明出行。驾车不是儿戏,不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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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还酒驾!他错上加错被查获

  本网讯(通讯员 黄洋)近日,张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上路,遇到民警设卡盘查,企图驾车逆行逃跑,结果被民警拦截查获。

  当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渝都大道进城方向附近路段设卡检查酒驾时,一辆摩托车向卡点驶来,民警示意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但该驾驶员对民警的示意充耳不闻,企图绕过卡点逃跑,于是民警迅速上前将其拦截。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54mg/100ml,已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查,该驾驶员姓刘,今年50岁,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因刘某除饮酒驾驶机动车外,还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将其摩托车进行拖移,并将刘某带至队部调查。

  据刘某称,他的驾驶证因多年未年审被注销,他一直没有管过,一方面不想再花钱去考证,另一方面觉得自己也是偶尔开车,只要不被查到就行。当日晚上刘某驾车出门参加聚会,饭桌上,他和朋友喝了点酒。晚上10点,大家准备回家时,朋友劝他别驾车,打车回家,可他为了节约钱不想打车,抱着侥幸酒驾上路,结果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刘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九十一条规定,对他无证驾驶摩托车上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拘留3天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酒驾不仅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而且饮酒会使人反应迟钝、判断力下降等,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同时,无证驾驶行为严重扰乱正常交通秩序,危及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一定要取得相应驾驶资格证,做到安全文明出行。驾车不是儿戏,不论在何时、何处,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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