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驾驶员张某严格要求朋友酒后不驾车,对自己却降低要求,侥幸醉驾上路,结果被渝北交巡警查获。 7月5日17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普福大道巡逻时,发现一辆小车忽停忽走,存在异常。民警立即将该车拦下检查。拦下该车后,民警发现该车驾驶员满脸通红,说话时口辞含糊,涉嫌酒驾。民警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吹气测试,结果为173mg/100ml,已超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民警立即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化验。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张,7月5日上午,他驾车前往渝北龙兴办事,途中遇到小时候的朋友,两人便在一家餐厅吃饭叙旧。由于天气炎热,朋友提出要喝酒,他本来很少喝酒,但为了不扫兴就一起喝了几瓶啤酒。当天朋友也是驾车来龙兴的,他见朋友喝了酒,在饭桌上就一直提醒对方酒后别驾车,为了万无一失,他还喊了个车把朋友送了回去。可送走朋友后,他的酒劲上头,思维有点断片了,自以为自己回家近,便抱着侥幸驾车上路,结果被民警查获。 张某的行为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规定,他的驾驶证将被吊销,且5年内不得重考。同时,他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他将面临拘役1至6个月,并处罚金的刑事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开车别沾酒,酒后勿动车,切勿心存侥幸,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行为,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