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 近日,重庆市药监局和四川省药监局联合印发《川渝地区医疗器械生产跨省市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两地药监部门全面开启了跨省市协同监管的新机制。 《办法》确定了跨省市延伸检查、联合检查、委托检查三种检查组织形式;细化了体系核查、生产许可检查、日常监督检查、有因检查、监督抽检、不良事件监测、投诉举报、稽查执法等检查程序,形成了全程监管闭环,确保对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监管“无缝隙”“无死角”;明确了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复查要求。 |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联手四川省药监局 建立协同监管机制
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 近日,重庆市药监局和四川省药监局联合印发《川渝地区医疗器械生产跨省市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标志着两地药监部门全面开启了跨省市协同监管的新机制。 《办法》确定了跨省市延伸检查、联合检查、委托检查三种检查组织形式;细化了体系核查、生产许可检查、日常监督检查、有因检查、监督抽检、不良事件监测、投诉举报、稽查执法等检查程序,形成了全程监管闭环,确保对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全链条监管“无缝隙”“无死角”;明确了检查中发现问题的整改及复查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