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赵福成)近日,沙坪坝区一男子因第三次酒后驾车被交巡警当场查获,其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 7月13日凌晨,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二大队民警在天梨路例行开展酒驾查处执法行动。0时30分左右,民警拦停一辆往杨公桥方向行驶的摩托车,对驾驶员易某进行例行检查。民警发现易某有饮酒驾驶嫌疑,遂对他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在民警进一步核查易某身份时,发现其分别在2018年、2021年两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现处于无证驾驶状态。
后据易某交代,当天晚上下班后,他和朋友在汉渝路体育馆某饭店聚餐,席间大约喝了两瓶啤酒,饭后想到路程不远,深夜应该不会有民警检查,出于侥幸心理便自己骑上摩托车往家开去,不料在途中被民警查获。 民警介绍,易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其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民警将依法给予易某合并罚款1500元、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 得知自己要受到严重处罚,易某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后悔不已,如果吸取上一次的教训,现在也不会再一次面对法律的惩罚。 警方提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在饮酒后神经中枢被麻痹,容易产生困倦、判断力与操作能力下降以及视线模糊的情况,此时驾驶机动车极易诱发交通事故。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朋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绝不能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以免酿成恶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