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后两次酒驾被警方处罚,可到酒场上他就忘了“疼” 男子“醉”不可恕 三次酒驾被行拘 本网讯(通讯员 赵福成)常言说,错不过三,意思是指同样的错事不宜连作三次,可总有人不知悔改,连续犯错。近日,沙坪坝区一男子因第三次酒后驾车被交巡警当场查获,他将面临行政拘留处罚。 7月13日凌晨,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二大队在开展酒驾查处执法行动时,民警拦停了一辆摩托车,对驾驶员易某进行呼气式酒精快速筛查后,民警发现易某有饮酒驾驶嫌疑,遂对他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3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在民警进一步核查易某身份时,发现其分别在2018年、2021年两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处罚,现处于无证驾驶状态。 据易某交代,当天晚上下班后,他和朋友在沙坪坝汉渝路某饭店聚餐,席间喝了两瓶啤酒,饭后想到路程不远,深夜应该不会有民警检查,出于侥幸心理便自己骑上摩托车往家开去,不料在途中被民警查获。 易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给予易某合并罚款1500元、处10日以下行政拘留的处罚。得知自己要受到严重处罚,易某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感到后悔不已,表示以后再也不会酒后驾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