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笋塘勤务大队在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时,一辆两轮摩托车刚行驶至检查点,民警便闻到驾驶人身上散发的酒味,有酒后驾车嫌疑,遂立即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测试。 经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为7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人蒋某陈述,其每天都会喝一点药酒,当晚也喝了一小杯,蒋某侥幸认为自己喝得不多,药酒酒性不大,应该不会遇到交巡警检查。没想到,在去加油的途中就被查获。 经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蒋某在2019年8月就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处过,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巡警依法对蒋某再次饮酒驾车的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未携带行驶证罚款50元的处罚。 通讯员 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