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时间: 2022-07-2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6328

《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跨区域的地理实体名称应一致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 实习生 徐云渝) 7月22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了《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现行条例已实施20余年,目前,存在管理体制不顺,地名命名、更名“随意、任性”,部分“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五花八门,修订后的《条例》有望解决。

  《条例》细化地名命名、更名规则,要求不重名、不同音,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乡、镇、街道名称,著名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以及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范围内的同类地名,在命名、更名时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跨行政区域的地理实体的名称,在命名、更名时应保持一致。

  《条例》增加依职权启动地名命名、更名的程序。明确地名命名和更名的批准、废名、备案以及公告程序,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减少审批程序和环节。规定道、路、街、巷的命名、更名,由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政府批准;将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调整为由市、区县住建部门征求同级民政部门的意见后批准。又明确了报备对象,防止任性更名。还要求建立健全地名命名、更名的综合评估、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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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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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的地理实体名称应一致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 实习生 徐云渝) 7月22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了《重庆市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2022年9月1日起施行。现行条例已实施20余年,目前,存在管理体制不顺,地名命名、更名“随意、任性”,部分“大、洋、怪、重”等不规范地名五花八门,修订后的《条例》有望解决。

  《条例》细化地名命名、更名规则,要求不重名、不同音,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乡、镇、街道名称,著名的自然地理实体名称,以及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巴南区、渝北区范围内的同类地名,在命名、更名时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跨行政区域的地理实体的名称,在命名、更名时应保持一致。

  《条例》增加依职权启动地名命名、更名的程序。明确地名命名和更名的批准、废名、备案以及公告程序,为落实“放管服”改革,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减少审批程序和环节。规定道、路、街、巷的命名、更名,由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审核后,报本级政府批准;将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调整为由市、区县住建部门征求同级民政部门的意见后批准。又明确了报备对象,防止任性更名。还要求建立健全地名命名、更名的综合评估、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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