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近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我市全面启动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此次评选由市政府主办,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社保局承办,是全市范围内纳入省部级表彰的唯一生态环境类表彰项目。 据了解,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本次表彰将对2017年至2021年间在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污染防治攻坚战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评选出50个先进集体、100名先进个人。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评选对象重点从基层一线从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集体和个人中产生。主要从近年来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机构和企业中产生。 “先进集体的领导班子要坚强有力,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效。”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同时还要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维护生态环境安全、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等方面成绩突出,获得群众高度认可等。此外,先进个人要长期奋战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一线,业务能力强,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开拓能力强,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等。 据了解,8月20日前,将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从基层推荐的候选对象中遴选出初步推荐对象。后续,将按照评选表彰的相关流程,开展公示、考察,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公布最终表彰名单。 据悉,本次评选出的重庆市生态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还将择优推荐参评全国生态环境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