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位调解员顾不上天热,多次跑前跑后地为我们调解,今天终于达成了协议,真的要好好谢谢他们。”日前,江津区李市镇三角坝社区16组村民万某高兴地说道。 这件事情要追溯到10年前。2012年12月10日,万某等42名农户与周某某签订了《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合同》,约定由周某某流转万某等42户农户家庭承包的位于李市镇三角坝社区16组的2.8亩土地的经营权,土地用于栽种经济作物,流转期限为16年(2012年至2028年)。2020年开始,万某等42名农户与周某某因土地流转费问题发生纠纷,随后起诉至江津区人民法院。 在接到江津区人民法院蔡家法庭委托调解该纠纷后,李市司法所随即安排李市镇调委会人民调解员到三角坝社区和当事人家中走访调查,经过实地调查核实,通过与纠纷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最后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诉前调解。 2022年7月19日上午,李市镇调委会征得双方同意,在李市司法所调解室对该纠纷主持调解。在调解过程中,经过调解员长达5个小时的释法、劝说和疏导,直至下午2点,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避免已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因责任履行等问题再次产生纠纷,李市镇调委会同时为双方当事人出具了司法确认申请书,随即向江津区人民法院申请了司法确认。 “诉调对接”工作的开展是李市司法所开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一个缩影,该司法所将继续加强与基层部门联动,整合解纷资源,充分发挥司法所与法庭、派出所、法律服务所等机构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中的作用,有效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在最大限度地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为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化解途径。 通讯员 王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