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葛胜东)近日,渝北一出租车司机为了赚钱低价租赁套牌出租车跑业务,“聪明反被聪明误”,业务没干成就被渝北交巡警查获。 7月22日上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巡逻至空港大道时,正巧看见一出租车驶出停车场,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民警仔细核查证件及车辆信息后,发现该车牌号已注销,发动机号与原有牌照车辆不符。进一步查证发现,该出租车的车架号属于一辆车牌号为川R6***3的白色小型客车,该车是一辆套牌车。
经查,该驾驶员姓瞿。据瞿某交代,这辆车是他从别人那里租来的,因为是套牌车,租金跟正常的出租车相比便宜一半。瞿某图便宜租下了这辆套牌出租车。7月22日是他刚接到这车的第二天,他第一次将车开出来接业务就被民警查获。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民警对瞿某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处以了记12分、罚款5000元的处罚。同时,民警依法对车辆进行扣留,收缴车牌。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交巡警提醒:使用伪造号牌或者其他机动车的号牌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不要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不管出以什么原因,都不可触碰法律的这条“高压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