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万州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高笋塘大队接到报警称,白岩路小天鹅路段一路面施工现场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其驾驶摩托车经过该路段时,不慎摔倒受伤。 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民警在现场发现,平整的道路上有一处施工点没有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未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严重影响过往车辆正常行驶,尤其在夜晚视线不良的情况下,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交巡警立即用锥形桶在施工路段做好安全围护,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确保过往行人、车辆安全、顺畅通行,并及时约谈了该施工路段的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要求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道路安全管理,最大程度降低施工对道路交通通行的影响。 在对道路施工现场开展常态化检查过程中,交巡警发现上海大道一自来水管网改造施工工程施工单位在进行道路作业时,未按照审批路段进行施工,遂立即约谈了该工程施工单位相关负责人,责令该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对该施工单位不按批准路段施工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000元的处罚。 通讯员 张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