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因摔倒致骨折需要住院治疗,却没有参加医保的李林(化名)想出了一个节约钱的“好办法”——冒用姐姐的医保卡就医。最终,李林因犯诈骗罪被丰都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21年1月31日,被告人李林在丰都县某乡镇其父母家附近摔倒导致骨折。李林未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为了享受医保报销,一再恳求姐姐李敏(化名,另案处理)将身份证和医保卡借给自己使用,李敏表示同意。后李林以李敏的名义在丰都县某医院住院治疗,花去医疗费63000余元,并以李敏的名义通过医保统筹基金报销17000余元。 丰都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国家医保统筹基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法院结合其犯罪事实、认罪悔罪表现等情节,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林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