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交通安全法》明文规定,货车车厢不允许载人。可货车驾驶员张某不管不顾,在货车车厢里违法载人,结果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严肃处理。
近日上午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民警在瑞福路巡逻时,发现一辆载着儿童娱乐设施的货车车厢内坐着两名乘客。货车车厢违法载人,不仅极易发生乘客坠车事故,还容易发生乘客被货物碰伤、压伤等事故,极其危险。于是,民警将该车拦下,要求乘客下车,防止危险发生。 驾驶员张某辩称,车上货物系儿童娱乐设施,由于设施较大,装卸和安装需要多名工人才能完成。张某不想再安排其他工人,为了省事,便将4名装卸工人连同货物一起,运载前往目的地。张某安排两名工人坐驾驶室,另外两名工人,坐在货厢里,货物摇晃震动,情形非常危险。 民警对司机张某进行了批评教育,告诫其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对其客货混装的违法行为,处以记3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