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同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落实中央和地方各级国家安全领导机构、全面依法治国领导机构的决策部署,支持配合其办事机构工作;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中国建设重大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和上级党委政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是市委的职能部门,内设18个职能处室,分别是:办公室、政策研究室、政治安全处、维稳指导处、平安建设指导处、综治督导处、基层社会治理处、反邪教协调处、执法监督处、法治处、涉法涉诉信访督查处、宣传教育处、政法队伍建设指导处、干部处、智能化建设处、机关党委、市法学会办公室、市法学会会员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7,214.82万元,支出总计7,214.8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86.34万元、增长25.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较上年度增加。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799.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2.70万元,增长24.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较上年度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79.30万元,占99.7%;其他收入19.87万元,占0.3%。此外,年初结转和结余1,415.65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726.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3.99万元,增长32.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较上年度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259.05万元,占56.9%;项目支出2,467.76万元,占43.1%。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488.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2.35万元,增长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项目未完成,形成结转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6,830.41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66.47万元,增长27.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较上年度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7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7.46万元,增长2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较上年度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66.93万元,下降29.9%。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压减。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051.12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6.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3.29万元,增长3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信息化项目较上年度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40.12万元,下降32%。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部分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224.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3.18万元,增长16.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部分项目未完成,形成结转资金。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96.17万元,占89.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24.80万元,下降35.3%,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压减。 (2)教育支出6.49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项目本年执行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78.30万元,占6.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4.68万元,增长28.8%,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 (4)卫生健康支出111.36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项目本年执行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5)住房保障支出113.79万元,占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本项目本年执行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37.6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59.3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3.38万元,增长22.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化及职业年金清算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478.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79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63.4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6.35万元,下降51.1%,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0.67万元,增长9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5.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1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与上年支出数相比,基本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27.98万元,主要因原车辆报废,新购1辆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0.1%,主要原因是购车结余。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9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购置公务用车1辆。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33.3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政法综治业务检查督导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41万元,下降16.1%,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格控制公车运行维护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4.27万元,增长14.7%,主要原因是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2.0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中央有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及国内其他省市有关单位来渝考察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92万元,下降92.3%,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59万元,下降4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接待规模和标准。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1辆,公务车保有量为9辆;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2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03.92元,车均购置费27.98万元,车均维护费3.7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398.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53.12万元,增长77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活动,会议费支出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6.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6.33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因受疫情影响,本年度未组织市外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28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水电费、印刷费、邮电费、劳务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5.79万元,增长10.6万元,主要原因是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7.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1.1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6.8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部门整体和1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0项,涉及资金2,564.05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全年预算支出执行率未达标,因为受疫情影响,部分信息化项目未达到支付条件,影响执行进度。下一步,提高信息化项目资金支付进度。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九)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 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5862835。 附:部门预算公开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