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可帮读重点大学骗得900余万获重刑

时间: 2022-08-19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63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温祺 刘膑蔚) 近日,沙坪坝区法院判决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余某经营乒乓球俱乐部期间,以帮助学生办理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入读国家重点大学、找工作为噱头,骗取31名受害人共计人民币900余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沙坪坝区法院审理查明,余某于2020年5月注册成立重庆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经营一家乒乓球俱乐部。在此期间,余某虚构自己为某名校副教授,有关系帮助体育特长生入读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南大学等国家重点大学,并通过伪造证书的方式给学生办理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以此取得学生家长信任。2019年至2021年期间,余某通过私刻相关学校印章,伪造调档函、公示名单、录取意向协议书、录取通知函等方式,向家长收取大额“升学”费用。

  沙坪坝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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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称可帮读重点大学骗得900余万获重刑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温祺 刘膑蔚) 近日,沙坪坝区法院判决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余某经营乒乓球俱乐部期间,以帮助学生办理国家运动员等级证书、入读国家重点大学、找工作为噱头,骗取31名受害人共计人民币900余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沙坪坝区法院审理查明,余某于2020年5月注册成立重庆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并经营一家乒乓球俱乐部。在此期间,余某虚构自己为某名校副教授,有关系帮助体育特长生入读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南大学等国家重点大学,并通过伪造证书的方式给学生办理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以此取得学生家长信任。2019年至2021年期间,余某通过私刻相关学校印章,伪造调档函、公示名单、录取意向协议书、录取通知函等方式,向家长收取大额“升学”费用。

  沙坪坝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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