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 日前,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直属支队高新区大队成功处理一起“黑车”司机途中宰客非法营运投诉案件,诉求市民成功要回车费,“黑车”司机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罚。 8月19日凌晨2点40分左右,高新区大队接上级转交市民投诉案件,称市民王先生代家属李女士反映其乘坐的渝AKA***小型轿车存在非法营运行为。 接到案件后,执法人员立即与王先生取得联系,并核实具体情况。执法人员经过了解发现,王先生的妻子李女士带着女儿于8月18日9时许在重庆高新区金凤路乘坐渝AKA***号小轿车,准备前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李女士与驾驶员谭某约定好车费4600元。 当车辆行驶了1100余公里后,由于特殊原因,李女士想要回金凤镇。驾驶员谭某对此要求付1万元车费,否则就将李女士母女丢在高速公路服务区。为了能够平安返回重庆,李女士与谭某沟通后,最终约定总共8000元车费,并全部支付。同时,李女士及时联系王先生,并委托王先生向交通执法部门投诉举报该车非法营运行为。 8月19日上午9时许,经过两个多小时的布控,执法人员在高新区金凤镇某小区成功截获渝AKA***号牌小轿车。经初步调查,由于该车无道路运输证,且又无法当场提供该车其他相关的有效证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该车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该大队依法对其车辆进行暂扣并拟按相关规定处理。 事后,驾驶员谭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退还李女士多支付的车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