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 8月初,在开州区法院大进法庭的不懈努力下,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终于得以圆满调解,一件缠绕法官和当事人的烦心事最终画上了句号。 该案原、被告均系民营企业,而双方的纠纷则要追溯至两年前。2020年,四川某工程公司因其参与建设的开州区大进镇深度贫困村长城村精准帮扶项目需要建筑材料,联系到开州区某建材经营部,由其提供砂、石等材料。签订买卖合同后,开州区某建材经营部按约履行了合同义务,四川某工程公司却因受疫情影响出现经营困难,在先期支付30万元货款后,无力按时支付剩余货款。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开州区某建材经营部无奈之下提起诉讼以求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大进法庭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双方当事人均为民营企业,且该案系在为当地扶贫项目提供服务时产生的民事纠纷,遂确立以调为主、调解优先的审理思路。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对于付款时间、违约责任等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承办法官从双方诉求出发,提供多个调解方案,经过3个多小时的协商,双方最终形成一致意见,对付款时间、金额及未按约付款的资金利息达成调解协议,既为被告资金周转提供了缓冲时间,又为原告回笼资金提供了法律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