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地勘察明事实 现场调解化纠纷

时间: 2022-08-22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83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李阳) 为了减轻群众诉累,切实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近日,渝北区法院茨竹法庭法官一行冒着40多度的高温来到渝北区兴隆镇发扬村,就一起排除妨害纠纷进行实地勘察调解。

  原告曾某与被告王某为兴隆镇发扬村村民。王某在承包的土地上修建了化粪池,曾某认为化粪池压住了其多年前安置的饮水管道,影响其的正常生产生活,要求王某拆除化粪池排除妨害,经村镇多次调解无果后诉至渝北区法院。

  到达现场后,法官根据双方的描述进行了丈量,随即借来锄头将曾某在王某承包地内的水管挖出,结果令人意外,化粪池并未压到水管。但即便如此,曾某仍然以妨碍通行等理由要求拆除化粪池。

  为了切实化解双方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法官决定现场进行调解。他首先结合案情开展普法教育,着重向双方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并特别强调,王某对自己的承包地有优先使用的权利,其在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后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修建化粪池并没有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曾某行使权利要充分保障王某的权益。之后,法官又从情理入手,告知双方远亲不如近邻,拥有和谐的邻里关系对生活幸福感至关重要。

  最终,经过一上午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由王某对曾某长达100余米的水管重新改道,尽可能避免化粪池对水管产生影响,为案件审结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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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勘察明事实 现场调解化纠纷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李阳) 为了减轻群众诉累,切实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近日,渝北区法院茨竹法庭法官一行冒着40多度的高温来到渝北区兴隆镇发扬村,就一起排除妨害纠纷进行实地勘察调解。

  原告曾某与被告王某为兴隆镇发扬村村民。王某在承包的土地上修建了化粪池,曾某认为化粪池压住了其多年前安置的饮水管道,影响其的正常生产生活,要求王某拆除化粪池排除妨害,经村镇多次调解无果后诉至渝北区法院。

  到达现场后,法官根据双方的描述进行了丈量,随即借来锄头将曾某在王某承包地内的水管挖出,结果令人意外,化粪池并未压到水管。但即便如此,曾某仍然以妨碍通行等理由要求拆除化粪池。

  为了切实化解双方矛盾,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法官决定现场进行调解。他首先结合案情开展普法教育,着重向双方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并特别强调,王某对自己的承包地有优先使用的权利,其在经过有关部门审批后在自己承包的土地上修建化粪池并没有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曾某行使权利要充分保障王某的权益。之后,法官又从情理入手,告知双方远亲不如近邻,拥有和谐的邻里关系对生活幸福感至关重要。

  最终,经过一上午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由王某对曾某长达100余米的水管重新改道,尽可能避免化粪池对水管产生影响,为案件审结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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