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舒楚寒)一辆未悬挂号牌的崭新白色七座小型普通客车,停在重庆北站南广场附近,几分钟后5名乘客陆续上车。近日,这一幕恰好被正在附近巡查的交通执法轨道交通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发现,并及时对车辆进行检查。 现场调查表明,5名乘客(含2名小孩)从重庆北站南广场乘车,都是前往重庆城口县,与驾驶员曹某约定车费150元/人,合计750元。调查中,驾驶员曹某不能出示车辆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件,所持的渝FD24**临牌使用性质也是非营运。在证据面前,拥有20年驾龄的“老司机”曹某,承认了自己存在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 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之规定,曹某被依法拟处以15000元行政罚款,小型普通客车被暂扣。在执法队员积极协调下,5名乘客及时坐上了安全可靠的转运客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