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压紧压实乡镇(街道)主体责任,确保全县在森林防火红色预警期间不发生一起森林火灾,8月以来,秀山县林业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分成14个督查组,每天早晚不间断地对全县27个乡镇(街道)、相关单位落实县第2号总林长令、封山令、禁火令和“工作纪律四条硬措施”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重点围绕驻村人员到位情况、巡林人员巡护、检查卡口值班值守、应急物资和队伍准备等方面进行检查,对落实“严禁野外用火、严管特殊人群、严格落实封山令”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管控人群进行走访,对发现的野外用火行为进行及时制止和宣传教育。 对火险风险较大的区域,各乡镇都设置了检查站,严禁辖区外人群进入,对进入车辆及人员严格进行登记管控,禁带火源进山,坚决消除森林火灾隐患,杜绝森林火灾事故,保证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记者 姚华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