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李亚)在党的二十大即将召开之际,为表彰先进典型、弘扬奋斗精神,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8月30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授予397名个人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授予198个集体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全国公安系统共有44名个人和10个集体受到表彰。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涪陵区公安局武陵山派出所所长余俊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称号。 余俊,35岁,现任重庆市涪陵区公安局武陵山派出所所长。他总结的“四心工作法”,累计调处纠纷300余起;他热心帮助村民解决饮水、修路等难题,带领歇凉村摘掉“贫困村”帽子;他在执法中传递法治温度,累计帮扶困难当事人40余人次。
在基层派出所,遇到最多的就是鸡毛蒜皮的小事,每当村民争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甚至大打出手时,余俊总能及时出现,化解矛盾。在调解纠纷方面,他通过实践总结出“四心工作法”,即“真心对待、耐心听取、细心观察、决心突破”,十分受用。从警13年来,他累计调解矛盾纠纷300余起。 余俊视群众为亲人,群众的疾苦他总是第一时间热心帮助。余俊在兼任石沱镇歇凉村村支部副书记期间,为村民解决了困扰多年的饮水难问题,还多方设法让因资金链断裂停工的黄岭庆大桥重新恢复施工,大桥完工后,村民进出车程缩短为半小时。在歇凉村的两年,他带领全村人勤劳致富,成功摘掉“贫困村”帽子,也因此成为村民心中最可爱的“余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