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 渝北居民陈某,驾驶安装了遮阳伞的电动车去上班,路过一辆停在路边的货车时,遮阳伞擦挂货车车厢,陈某摔倒受伤。 9月1日7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接到报警称,一女子驾驶一辆电动车摔倒在公路上,车辆摔坏,驾驶人受伤。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将受伤的驾车女子送到医院救治,并勘察现场,处理事故。经民警调取监控视频发现,引起该起事故的“罪魁祸首”就是该女子电动车上的遮阳伞。
经查,驾车女子姓陈,购买这台电动车后,她让家人给电动车安装了遮阳伞,以防日晒雨淋。出事的当天早上,陈某驾驶电动车行驶至瑞福路时,由于遮阳伞挡住了视线,陈某没有看到路边停放的货车,遮阳伞擦挂到货车车厢,重心偏离,电动车摔倒,陈某也一头摔在地上。虽然速度慢,但由于陈某未佩戴安全头盔,头部缺少防护,头部被撞破鲜血直流。 陈某因操作不当导致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大货车司机违法停车,承担次要责任。民警对货车司机违法停车进行了处罚,也对陈某进行了教育批评,并向陈某讲解了电动车安装遮阳伞的危害性,责令其家人自行卸载。 交巡警提醒:电动车加装遮阳伞不仅影响驾驶人视线,而且也会影响车辆的平衡。为了自身安全,驾驶电动车时请佩戴头盔、靠右慢行,不要给电动车安装遮阳伞或者雨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