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杨雪)“我平时不怎么开车,再加上没有钱,所以没对车子进行年审,也没有买保险。”近日,王某驾驶一辆报废车在江北区被民警拦停后,这样辩解道。民警经进一步查询,还发现王某的驾驶证已被强制注销。 9月2日下午,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铁山坪公巡大队民警在省道101牙膏厂固定检查站,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路检路查时,发现一辆极其老旧的轿车缓缓驶来。 民警立即设卡拦截,在核查车辆信息时,发现该车本应于2018年12月31日进行年审,但至今未办理,车辆达到报废标准。在核查人员信息时,民警还发现,王某的驾照因其吸毒于8月29日被强制注销。 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对王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元;“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罚款2000元,并扣留机动车。 江北交巡警提醒: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等性能会大大降低,安全隐患无处不在,严重威胁着驾驶员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机动车驾驶人及车主,要充分认识到报废车辆非法上路行驶的危害性,请报废车车主们尽快办理报废机动车相关手续。交巡警在严厉打击驾驶报废车辆上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也提醒广大驾驶员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