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家宴经营引入信用监管 新规10月1日起施行

时间: 2022-09-0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98

  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 记者今(7)日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修订了《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悉,新修订的办法共4章,24条,7个附件。主要新增了承办条件、信息报送、隐患排查等内容。

  《办法》明确了家宴经营者的概念,是指应家宴举办者要求,为其提供家宴制作服务并取得收入的单位或个人,不包括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包括上门帮厨(仅提供食品加工劳务)的行为人。家宴举办者自办家宴的(包括自己加工或找人帮厨),举办者对家宴食品安全负责。家宴举办者委托家宴经营者承办家宴的,由家宴举办者和家宴经营者对家宴食品安全共同负责。

  同时,在备案管理及信息上报等方面,引入了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的理念,提升监管效能。家宴经营者备案实行一户一卡原则,备案卡在全市范围内通用。家宴经营者应当自开展经营活动之日起10日内备案。家宴经营者在备案时需提交相关材料,经营者可以到现场提交备案资料,也可以通过“重庆阳光食品”APP或政企互动平台提交备案资料。

  此外,家宴经营者需向举办地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承接就餐100人/餐以上家宴的,还要同时向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告。就餐人数300人/餐(含)以上,或家宴经营者有不良食品安全信用记录的,由市场监督管理所派执法人员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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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家宴经营引入信用监管 新规10月1日起施行

  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 记者今(7)日从重庆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近日修订了《重庆市家庭集体宴席服务活动经营者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据悉,新修订的办法共4章,24条,7个附件。主要新增了承办条件、信息报送、隐患排查等内容。

  《办法》明确了家宴经营者的概念,是指应家宴举办者要求,为其提供家宴制作服务并取得收入的单位或个人,不包括已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包括上门帮厨(仅提供食品加工劳务)的行为人。家宴举办者自办家宴的(包括自己加工或找人帮厨),举办者对家宴食品安全负责。家宴举办者委托家宴经营者承办家宴的,由家宴举办者和家宴经营者对家宴食品安全共同负责。

  同时,在备案管理及信息上报等方面,引入了智慧监管和信用监管的理念,提升监管效能。家宴经营者备案实行一户一卡原则,备案卡在全市范围内通用。家宴经营者应当自开展经营活动之日起10日内备案。家宴经营者在备案时需提交相关材料,经营者可以到现场提交备案资料,也可以通过“重庆阳光食品”APP或政企互动平台提交备案资料。

  此外,家宴经营者需向举办地食品安全协管员报告并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承接就餐100人/餐以上家宴的,还要同时向乡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报告。就餐人数300人/餐(含)以上,或家宴经营者有不良食品安全信用记录的,由市场监督管理所派执法人员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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