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谭芙蓉)荣昌区一男子购买二手摩托车,法律意识淡薄的他为摩托车随便挂了一个车牌,在没有取得摩托车驾驶证的情况下就上路行驶,这一切都源于他法律意识十分淡薄。 8月30日,荣昌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仁义大队民警在开展流动巡逻时,发现一辆摩托车行迹可疑,遂将其拦下例行检查。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叶某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时,驾驶员眼神闪烁,回答含糊不清,称驾驶证在家,行驶证也没有带在身上。随后,民警通过查询发现叶某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驾驶的摩托车登记信息与现场信息也不符,疑是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 在民警的追问下,叶某称该车是他购买的二手车,买车时赠送的车牌,他认为有个车牌挂着就行,便大摇大摆地上路行驶,不料被交巡警查获。 民警对叶某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批评,并依法给予对叶某处以罚款3700余元。 交巡警提醒: 使用套牌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广大驾驶员朋友切不可因贪图“小便宜”而为之。同时,要固定好自己的车牌,确保不可拆卸,以防被盗所用。其次,发现自己的车辆被套牌使用,要及时向机动车登记地或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交管部门报案,规避损失以及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