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邹 璇)9月13日早高峰时期,璧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黛山大道南段鹿鸣路口处一施工单位使用锥形桶对黛山大道的4条车道进行围挡施工,施工方的行为直接造成该路段车辆通行缓慢,大量车辆积压。 为快速疏导交通拥堵,璧山交巡警立即调度丁家大队民警前往现场处置,要求施工方立即恢复道路通行,同时调整该路口信号灯后台设置,延长南北方向绿灯时间,快速疏通积压车辆。随后,民警将施工单位现场负责人吴某带回支队接受调查。 经查,当日施工单位组织工作人员对该路段沥青路面进行修复,因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报备审批并在早高峰时期占用多条车道进行施工,将原本8车道的黛山大道压缩至4车道通行,对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民警要求施工方立即办理占道施工报备,设置合理交通组织方案,避开早晚高峰时段,并安排工作人员现场疏导,在保证施工进度的同时确保道路畅通。 施工方擅自占用道路施工影响交通安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2条第1款之规定,民警依法对施工方负责人吴某出具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施工单位也将面临1000至5000元罚款的处罚。 据璧山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占道施工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在开展施工时,除必要的应急、抢险施工外,应尽量避开早晚高峰时段,保障群众的正常通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