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李亚)货车到了报废年限还拉货,结果,又遭罚款又遭吊销驾驶证。近日,为深入推进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全力维护夏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潼南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切实开展夏季货车专项整治,严查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查获一起驾驶报废货车上路行为。 近期,潼南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通过巡查发现,一辆川J62***号牌轻型货车已达报废标准仍在潼南辖区行驶。为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民警迅速反应,立即对目标车辆行驶轨迹进行动态跟踪。经部署,潼南区交巡警支队双江公巡大队在国道246+71公里300米处将该车查获。经核查,该车达到报废标准却未办理相关报废手续,驾驶员心存侥幸,仍然驾驶该车上路行驶。民警对驾驶人张某违法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摩托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记12分、罚款2000元并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民警介绍,报废车辆因为使用年限长,机件严重老化损坏,车辆性能大大降低,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极易酿成道路交通事故,危害道路交通安全。民警提醒广大市民,切勿驾驶报废车上路,这不仅违反了交通法规,一旦诱发交通事故,还将严重威胁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偿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