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谢宇航)近日,在渝北龙山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驾驶员唐女士违规掉头,与一辆正在直行的车辆相撞,造成两车受损,所幸无人受伤。 9月23号11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山路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渝北龙山路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接警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看见,事故地点位于龙山路一掉头路口处,一辆白色小轿车斜摆在最左侧道路,右侧车头受损严重,前方一环卫车车头受损。由于白色小车已无法继续行驶,民警迅速联系拖车将该车拖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停放,并迅速恢复交通。然后对两车驾驶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白色小轿车驾驶员唐女士不按规定掉头所致。当天,唐女士驾车去朋友家吃饭,当行驶至龙山路掉头时,没观察对向车道是否有来车,直接猛踩油门掉头,结果与对向正常直行的环卫车相撞。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 此次事故是白色轿车驾驶员唐女士不按规定掉头导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2万余元。民警对唐女士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唐女士处以记1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机动车掉头前一定要注意观察来车方向,掉头时在最左侧车道掉头,不可一次性跨越两个车道。驾车出行时刻要心存敬畏才能守好生命的安全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