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向竹筠)近日,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迅速查获一起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普通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百日行动”整治工作中,发现一起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线索。为防范化解安全风险,交巡警支队快速反应,立即对该车辆实施布控,同时会同派出所设卡拦截,并于当日10:50分许在舟白机场路段成功拦截。车主陈某某对其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核查,该车不仅已达到报废标准,而且驾驶人陈某某至今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据陈某某交代,虽然知道其所驾驶车辆已经达到报废标准,但因心存侥幸,认为交巡警查不到,就上路行驶了,最终还是被查个正着。 对陈某某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普通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第二款的规定,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依法给予其罚款1000元的处罚;对陈某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的规定,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依法给予其罚款5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温馨提示:报废车辆稳定性、安全性极低,极易酿成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请不要驾驶套牌、假牌、预期未检等问题车辆上道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