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在许多未成年人眼中,骑摩托车、电动车上路好像比同龄人骑自行车,或者步行要来得酷、有个性,却不知其中潜在的危险。 9月17日13时左右,不满十四岁的未成年王某驾驶“小黄车”违法搭载儿童唐某上道路行驶,当两人从大足区万古镇三元大道一小巷子冲出来时,一头撞在三元大道正常直行由孙某驾驶的小车右侧前轮部位,致王某及搭乘人唐某受轻伤,两车轻微受损。
据调查,王某违法驾驶电动自行车搭载唐某在大足区万古镇街道道路横冲直闯,肆意变道、穿插其他正常行驶的车辆,并以此为乐。事发当时,王某搭载唐某走街串巷,完全不顾自身和他人安危,快速从万古镇三元大道一偏僻小巷窜出,致使驾驶小车的孙某避让不及从而导致事故发生。所幸当时小车车速不快,未造成严重后果。由于王某为未成年人,民警教育后,责令其监护人领回并严加管教。 交巡警提醒:未成年人思维、观察、判断等能力有局限,缺乏对生命的敬畏,危机意识淡薄,请家长们重视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监护好家中孩子,确保孩子平安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