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近日,江津区法院首次在一起司法拍卖中,对串通恶意抬价的竞买人和被执行人开出“罚单”。 男子郑某与冉某于2018年9月协议离婚。2020年10月,因郑某一直未按照离婚协议支付补偿款200万元,冉某将前夫郑某诉至江津区法院。 经审理,江津区法院于2020年12月判决郑某向冉某支付离婚补偿款200万元。判决生效后,因郑某仍未履行,冉某于2022年5月申请强制执行。法官对郑某位于江津区双福街道的一间门面进行司法拍卖,估价为41万元,起拍价28万元。让大家没想到的是,该门面拍卖过程甚是“火热”,加价次数多达171次,最终被一名叫王某的买家以50余万元的价格拍下。 谁知拍卖成交第二天,王某就称价格太高不想要了,还提出让法院退还保证金。执行法官批评了王某的悔拍行为,并告知保证金依法应予没收。 不久前,执行法官接线索将郑某带回了法院。郑某承认自己出钱找朋友王某恶意竞拍抬价的事实,称只是想搅局报复冉某。见事情败露,王某也承认了违法事实。 针对二人妨碍司法拍卖的行为与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法院对郑某处以拘留15日的处罚;对王某作出没收2万元保证金,不得参与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成交价如低于首次拍卖,补足差价款的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