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四年的丈夫竟是“假的” 检察建议破解虚假婚姻困局

时间: 2022-10-1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404

  “感谢检察官的帮助,我的婚姻登记终于撤销了,纠缠我11年的烦心事总算得到了解决。我要好好规划未来,开始新的生活……”近日,张丽(化名)拨通了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检察官龙迎涛的电话,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原来,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张丽遭遇的这场堂哥冒用堂弟身份进行虚假婚姻登记的“荒唐剧”,终于画上了句号。

  堂哥冒用堂弟名义登记结婚

  2007年7月9日,张丽与名为“王强”的男子在重庆市某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张丽与“王强”共同生活,并生育了两个儿子。

  2011年12月,“王强”因实施抢劫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此时的张丽才得知,原来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丈夫“王强”真名叫王伟。王伟冒用自己堂弟王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张丽结婚、共同生活,而堂弟王强对此并不知情。

  一起生活近4年的“丈夫”竟然是“假的”?伤心欲绝的张丽打算结束这段冒名登记的婚姻,便向婚姻登记地所在的民政部门提出撤销结婚登记申请。但让张丽没有想到的是,民政部门给出了不能办理的答复,理由是不符合民政部门自行撤销婚姻登记的条件。

  面对这样的结果,张丽感到无可奈何。

  虚假婚姻登记无法被撤销

  一晃8年过去了,无法撤销的婚姻登记成了张丽的“心病”。得知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这一问题后,2019年7月,张丽以重庆市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民政部门为自己和王强颁发结婚证的婚姻登记行为。该案件交至重庆市綦江区法院审理,但因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该法院驳回了她的诉求。

  今年1月,张丽又向王强住所地四川省中江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自己与王强离婚。王强当庭提出自己与张丽不是夫妻关系,两人之间没有婚姻的事实。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丽提出离婚诉讼的前提应是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如果一方对配偶身份提出异议,首先应解决结婚登记的效力问题,遂以此为由驳回了张丽的起诉。

  明摆着是假的婚姻登记,怎么就撤销不了、也离不了婚呢?眼看着事情陷入了僵局,张丽决定再试一试。今年3月,她再次将重庆市某区民政局列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她与王强的婚姻登记无效,并向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帮助自己终止这场“荒唐”的婚姻。

  多方联动推动难题破解

  接到监督申请后,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立即对该案进行全面审查。承办此案的龙迎涛查阅卷宗后,迅速理清办案思路,当务之急就是要核实清楚与张丽结婚并共同生活的人到底是谁。

  “你好,请协助核实一下张丽与王伟、王强的关系……”为尽快查清案件事实,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启动了川渝协作办案机制,委托四川省中江县检察院协作调查核实。

  随后的连续数日里,当地检察官们相继实地走访了王伟、王强俩堂兄弟在中江县居住地所在的村委会,以及张丽生育的两个儿子就读的学校,对相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还分别询问了王伟、王强的父母及附近的几户村民,从而证实了张丽、王伟二人共同生活并养育子女的事实。

  调查中,检察官们发现在张丽起诉离婚前,王强对自己与张丽“被结婚”一事竟然毫不知情。事实上,王强早在2009年就与他人在中江县办理了结婚手续,并共同生活、生育子女。

  收到中江县检察院反馈的相关调查证据材料后,綦江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调查,以视频+同步录音录像等方式,对涉案当事人分别进行询问,进一步将相关证据锁定下来。

  “王伟伪造王强身份证,在王强本人不知情且未到场的情况下,以王强的名义与张丽办理了结婚登记,不符合原《婚姻法》的规定。”经过一系列的调查核实,綦江区检察院认定王伟的行为属于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的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情况,应予以撤销。

  为切实帮助案件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月25日,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向重庆市某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及时核查并撤销张丽与王强的婚姻登记,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对婚姻登记员的业务培训,强化对群众的法治宣传,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及加大对婚姻登记作假行为惩处力度。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区民政局当即依据检察建议撤销了张丽与王强的婚姻登记,并推动以点带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婚姻登记情况专项清查工作,全面提升婚姻登记工作管理水平。

  “该案的办理不仅是将为民解难题的贴心服务融入到检察工作,也是川渝协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有力践行。”綦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晓云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开展好“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面对面倾听群众呼声,心贴心为群众办实事,点对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行政检察监督的暖心温度。

  通讯员 龚孝利 记者 张柳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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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四年的丈夫竟是“假的” 检察建议破解虚假婚姻困局

  “感谢检察官的帮助,我的婚姻登记终于撤销了,纠缠我11年的烦心事总算得到了解决。我要好好规划未来,开始新的生活……”近日,张丽(化名)拨通了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检察官龙迎涛的电话,表达了由衷的感谢。

  原来,在检察机关的帮助下,张丽遭遇的这场堂哥冒用堂弟身份进行虚假婚姻登记的“荒唐剧”,终于画上了句号。

  堂哥冒用堂弟名义登记结婚

  2007年7月9日,张丽与名为“王强”的男子在重庆市某区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张丽与“王强”共同生活,并生育了两个儿子。

  2011年12月,“王强”因实施抢劫被公安机关抓获,后被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此时的张丽才得知,原来与自己朝夕相处的丈夫“王强”真名叫王伟。王伟冒用自己堂弟王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张丽结婚、共同生活,而堂弟王强对此并不知情。

  一起生活近4年的“丈夫”竟然是“假的”?伤心欲绝的张丽打算结束这段冒名登记的婚姻,便向婚姻登记地所在的民政部门提出撤销结婚登记申请。但让张丽没有想到的是,民政部门给出了不能办理的答复,理由是不符合民政部门自行撤销婚姻登记的条件。

  面对这样的结果,张丽感到无可奈何。

  虚假婚姻登记无法被撤销

  一晃8年过去了,无法撤销的婚姻登记成了张丽的“心病”。得知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解决这一问题后,2019年7月,张丽以重庆市某区民政局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民政部门为自己和王强颁发结婚证的婚姻登记行为。该案件交至重庆市綦江区法院审理,但因超过法定起诉期限,该法院驳回了她的诉求。

  今年1月,张丽又向王强住所地四川省中江县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判决自己与王强离婚。王强当庭提出自己与张丽不是夫妻关系,两人之间没有婚姻的事实。法院审理后认为,张丽提出离婚诉讼的前提应是双方存在合法婚姻关系,如果一方对配偶身份提出异议,首先应解决结婚登记的效力问题,遂以此为由驳回了张丽的起诉。

  明摆着是假的婚姻登记,怎么就撤销不了、也离不了婚呢?眼看着事情陷入了僵局,张丽决定再试一试。今年3月,她再次将重庆市某区民政局列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确认她与王强的婚姻登记无效,并向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提出监督申请,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帮助自己终止这场“荒唐”的婚姻。

  多方联动推动难题破解

  接到监督申请后,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立即对该案进行全面审查。承办此案的龙迎涛查阅卷宗后,迅速理清办案思路,当务之急就是要核实清楚与张丽结婚并共同生活的人到底是谁。

  “你好,请协助核实一下张丽与王伟、王强的关系……”为尽快查清案件事实,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启动了川渝协作办案机制,委托四川省中江县检察院协作调查核实。

  随后的连续数日里,当地检察官们相继实地走访了王伟、王强俩堂兄弟在中江县居住地所在的村委会,以及张丽生育的两个儿子就读的学校,对相关情况进行详细了解,还分别询问了王伟、王强的父母及附近的几户村民,从而证实了张丽、王伟二人共同生活并养育子女的事实。

  调查中,检察官们发现在张丽起诉离婚前,王强对自己与张丽“被结婚”一事竟然毫不知情。事实上,王强早在2009年就与他人在中江县办理了结婚手续,并共同生活、生育子女。

  收到中江县检察院反馈的相关调查证据材料后,綦江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调查,以视频+同步录音录像等方式,对涉案当事人分别进行询问,进一步将相关证据锁定下来。

  “王伟伪造王强身份证,在王强本人不知情且未到场的情况下,以王强的名义与张丽办理了结婚登记,不符合原《婚姻法》的规定。”经过一系列的调查核实,綦江区检察院认定王伟的行为属于两高两部印发的《关于妥善处理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的方式办理婚姻登记问题的指导意见》中的冒名顶替、弄虚作假骗取婚姻登记的情况,应予以撤销。

  为切实帮助案件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4月25日,重庆市綦江区检察院向重庆市某区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及时核查并撤销张丽与王强的婚姻登记,同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婚姻登记工作,加强对婚姻登记员的业务培训,强化对群众的法治宣传,建立线索移送机制及加大对婚姻登记作假行为惩处力度。

  收到检察建议后,该区民政局当即依据检察建议撤销了张丽与王强的婚姻登记,并推动以点带面,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婚姻登记情况专项清查工作,全面提升婚姻登记工作管理水平。

  “该案的办理不仅是将为民解难题的贴心服务融入到检察工作,也是川渝协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有力践行。”綦江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钟晓云表示,下一步,该院将持续开展好“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依法护航民生民利”专项活动,面对面倾听群众呼声,心贴心为群众办实事,点对点解决群众急难愁盼,让人民群众感受到行政检察监督的暖心温度。

  通讯员 龚孝利 记者 张柳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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